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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本指引适用于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的企业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,基于提高专利预审申请质量等目的,在判断“是否需要提交预审”“何时申请何种类型的专利预审”时开展的前期评判工作。
二
专利预审申请前评估应综合考虑技术、产业、市场和创新主体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,对发明创造进行多维度价值分析。创新主体在保证专利预审申请质量目标前提下,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评估工作,制定个性化、符合自身需要的评估指标体系。企业开展预审申请前评估,侧重于加强专利保护和布局,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,提升专利竞争优势;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开展预审申请前评估,侧重于进行市场化前景评估,提升专利实施率,最大化实现专利价值。具体评估内容如下:
评估是否采取专利预审的方式提交技术方案;与现有公开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对比,评估技术方案是否具备专利授权前景;对他人在先有效专利的依赖性;技术方案对于专利预审方式提交的迫切性。
评估技术方案在技术领域中的行业地位、技术价值。
评估产业政策、市场环境、产业化应用前景、产业成熟度、预期经济效益等。
三
1-组建评估团队
专利预审申请前评估应由高层管理人员、研发负责人、发明人、专利管理人员、市场人员、评估人员等组成评估团队协同开展工作。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统筹协调,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。专利管理人员制定评估工作计划,指导团队协作,确保工作进度与质量。评估人员可由内部人员担任,也可以委托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人员。
2-提交技术资料
发明人向评估团队提交技术交底资料,确保技术细节的准确传达。
3-开展评估工作
评估人员进行数据检索、资料分析。发明人全程参与,与评估人员保持沟通,及时补充技术资料。市场人员监测反馈市场动态,协助提供产业、市场信息。评估涉及的数据资源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:
①专利数据
记录专利申请、审查、批准等各环节的相关文件资料,包括专利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、专利公报以及专利索引等。
②非专利技术资料
与技术有关的学术期刊、科技报告、技术手册和会议论文,以及其他纸质出版物、存在于互联网或其他在线数据库中的资料等。
③产业信息
国内外产业发展动态、产业政策等相关资料。
④市场与经济信息
市场需求、市场份额、竞争格局、经济效益、投融资信息等相关资料。
4-形成评估意见
评估人员出具评估意见。研发负责人、市场人员参与评估内容和结果的审定。
四
通过评估应形成以下评估意见:
专利预审申请决策意见
包括积极进行预审申请、建议进行预审申请、建议普通渠道申请等意见,明确拟专利预审申请的名称、类型、数量、时机。
技术价值与市场化前景意见
根据定性、定量分析得出有针对性的结论,并给出必要的理由。
企业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应将评估意见作为专利预审申请决策、申请文件撰写的重要参考因素。
五
创新主体应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,建立专利预审申请前评估制度,编制适合本单位的评估指标、流程、表单。
评估过程中应利用官方数据、行业报告等客观数据,以及行业专家意见作为信息支撑,增强评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。评估过程应充分考虑创新主体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,确保评估意见与创新主体的整体发展战略相适应。
专利预审申请前评估中发明人所提交的有关材料,包括技术交底书、委托人相关信息等,都应作为保密文件处理,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技术交底资料与相关信息泄露,避免损害发明人利益。评估活动中所有参与人员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。必要时,委托人与评估机构、评估机构与评估人员之间应签订保密协议。
为确保专利预审申请前评估取得实效,要充分考虑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。评估工作计划应规定完成评估的时间期限,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得出结果。合理采用分级分类管理,提高评估效率。对专利预审申请量较大、属于相关性较强的技术组合,可采取组合评估,合理压缩评估工作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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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